Rusty Sir @ LTH系列 (四)
【讓檔案說歷史 — 戰火下的香港警察】
2019年7月24日 Rusty Sir @ LTH系列
圖(一)
圖(二)
圖(三)
這片當年面積只有1,042平方公里的殖民地由一支擁有12,558名官兵的軍隊駐守,包括了由英國、印度、加拿大與本地華人組成的陸軍、空軍、海軍及預備隊和護士隊等。同一時間,負責民防的主力有香港警察、消防隊、防空署作,並得到若干團隊或機構參與,包括童軍、聖約翰救傷隊、糧食管制署、衛生署等。
香港警察在1939年只有2,200名警員,其後人數急速膨脹,至開戰前達5,000名之譜,大體可分成歐警(包括英國人與流亡俄國人)、印警、魯警(來自山東威海衛)、華警(本地廣東人)、水警、輔助警察(Police Reserves)、特務警察(Special Constabulary)、街坊自衛團(Street Guards)等。
1938年制訂的《中期防衛計劃》(Interim Defence Scheme)訂明香港警察並不直接從屬於軍方,只扮演協助角色 — 配備李維斯機槍(Lewis Guns)與來福槍作自衛之用的沙頭角派出所、蓮蔴坑派出所、打鼓嶺派出所、羅湖派出所、上水派出所、落馬洲派出所負責監視在敵軍越境時發出警報並向南撤退;凹頭警署、屏山警署、青山警署則負責監視敵軍在后海灣、青山灣、粉嶺及落馬洲的動向。香港警察亦須協助軍方採取任何合理手段阻止難民向南撤離(It will be the duty of the troops, assisted by the Police, to take all reasonable action to prevent the flow of refugees southwards),並協助駐守軍方路障、搜查南逃難民以防敵軍滲透,同時協助管理尖沙咀天星小輪碼頭與佐敦道汽車渡輪碼頭的人流。
圖(四) 1940s香港警察
相片由gwulo.com 提供
1941年9月立法局通過《警察(民兵地位)條例》,授權香港警察參與小規模戰鬥,列為「參戰人員」(combatants)之一,以免因進行武裝抵抗時被視為游擊隊員而遭處決。雖然香港警察仍然獨立於軍方之外,部分香港警察在開戰前一度應邀加入英軍企圖籌建的游擊隊「Z部隊」,卻因職責與警察正進行修訂的《內部治安計劃》(Internal Defence Scheme)發生衝突而告吹。惟據警察文件指《內部治安計劃》的修訂工作在開戰時未及完成,警察各部門因而缺乏足夠演練與協調。
香港戰役期間,香港警察協助分發糧食、維持社會治安與防空洞秩序、疏散居民,同時肩負起拘捕敵國僑民、搜捕第五縱隊的任務。不過,有關香港戰役的軍方報告卻鮮有提及警察的表現。雖然在戰役期間市面秩序大致能夠維持,警察亦有效協助軍方撤退和糧食分發,但在壓制三合會組織的行動上,卻付出了難以估計的代價。
當時香港三合會的力量大致可分成兩大類,一類屬於華南地區三合會的延伸,與內地的洪門、青幫有一定聯繫,並受內地氛圍影響而產生不同政治立場,此類幫會在1941年大致與國民黨立場一致,明確主張反日,主要人物包括美洲致公黨的司徒美堂、青幫杜月笙和既是洪門組織信廉堂堂主、亦是青幫杜月笙的「恆社」門生張子廉;另一類是由本地人士組成的三合會,大多是南下香港的華人建立的互助組織異變而來的產物,組織鬆散而且政治立場模糊,多以組織自身發展為主要考慮,雖然間或有本地三合會組織與國民黨合作,卻同時有不少選擇明哲保身,甚或接受日軍特務機關的收買。戰前香港警察重點放在維持治安之上,似乎未注意到本地三合會對社會治安構成的潛在影響,因此對三合會的態度模稜兩可,並缺乏政策以資應付。
圖(五), (六) 1920s香港警察
相片由British Hong Kong FB 提供
當日軍即將突破醉酒灣防線時,香港警察對三合會缺乏認知的問題終於令治安面對最嚴峻的威脅。12月10日下午,活躍於深水埗、太子、旺角、油麻地一帶的三合會成員開始發難,肆意搶掠、狙擊途人和英軍、破壞軍車與船隻,這幫以「勝利」為號的「勝利友」雖然力量有限、無法對英軍構成實質影響,但卻令留在九龍的市民無辜受災。日軍進入九龍時為了恢復秩序,武力鎮壓參與搶掠的三合會成員,不少無辜市民亦受牽連而遇害。
12月11日晚上,香港警察接獲線報,香港島的三合會將於12日發難,發動針對歐洲籍人士的屠殺,當時估計三合會組織成員約有60,000人,刑事偵緝處處長助理警司修夫頓(F.W. Shaftain)認為事態嚴重,但鑑於華人探長在撤離九龍後已陷於瓦解,於是在告羅士打酒店八樓另設偵查組織,透過三合會人士收買親汪精衛人士獲取進一步情報(Numbers of the Triad Societies were able to buy over certain Wang Ching Wai personnel and valuable information was obtained…)。同時通報警務處長,並即獲撥出港幣20,000元作應急之用。
不過,由於缺乏對三合會組織的情報,香港警察唯有向國民黨人士余兆驥求助,余兆驥立即通知與青、洪兩幫關係密切的張子廉,並由張子廉找來五名三合會代表,在亞細亞行內的國民黨港澳總支部召開會議。修夫頓在席間邀請五人前往警察總部會談,惟談判陷於破裂。部分警察把五人視為所有三合會組織的頭目,並在談判中使用不恰當的強硬措詞;五人則堅稱只是擔任仲介角色,只能盡力而為。警察拒絕讓五人離開警察總部,又要求立即召集所有三合會頭目,談判因而陷於僵局。余兆驥、張子廉與五人進行閉門會議後,向警察交出一份由國民黨成員王新衡提供的名單。警察於是派出特務警察聯同由國民黨人士組織、親國民黨幫會成員組成的「香港中國抗戰協助團」,逮捕一眾三合會組織頭目。國民黨代表陳策在日記中記述︰「敵第五縱隊原有於午夜二時蠕動之計劃,幸為我方察覺在先,由抗戰協助團協同港方特務警察,同時分別將其集合所包圍擊誡,防患未然,計捕獲敵第五縱隊及汪派工作主要人犯二百餘名」。
眾頭目被帶往設有國民黨黨政軍聯合辦事處指揮部的思豪酒店(Cecil Hotel),由國民黨代表與眾頭目舉行談判。由於香港淪陷只是時間問題,香港警察與國民黨代表均處於下風,這些企圖透過驅逐或屠殺歐洲人士以換取和平的三合會組織並非港幣20,000元能夠收買。國民黨代表利用其影響力最終令各三合會組織承諾在戰鬥期間保持克制,至於令他們保持克制的「費用」,則在淪陷後才加以收取。在《圍城期間香港警方的工作》(The Work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during the Siege)中記述︰「中央政府的影響力約束了約60,000名三合會成員,使他們直至撤離九龍及港島淪陷前不會前去收取令他們克制的費用」(The influence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eld in check some 60,000 Triad Society members, who did not commence to exact payment for their restraint until after the evacuation of Kowloon, and the surrender of the Island);《香港警察戰時日誌》(Hong Kong Police War Diary)則記載了「接獲線報指大規模謀殺歐洲人士的陰謀原定於11日清晨3時進行,以向華人收取保護費為代價,換來三合會的合作」(Information had been received of a plot for the mass murder of Europeans originally fixed to take place at 03.00 hours on the 11th. The co-operation of the Triad Societies was won at the cost of the substitution on the “protection” racket on Chinese Civilian ___ 11th-13th Anti Foreign Movement)。至於二十多名拒絕就範的,則被國民黨成員就地正法。
在戰火漫天的情況之下,這是否唯一可行的辦法?孰是?孰非?生活於和平年代的我們或許無法以三言兩語去加以判斷。到底要如何抉擇才能無損他們的聲譽、無愧於他們的誓言、無負社會的期望,這或許才是問題的核心。
資料來源:
1.“The Work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during the Siege”
2.“Hong Kong Police War Diary”
3.《陳策日記》
4.《協助香港抗戰及率英軍突圍經過總報告》
5. Alan Birch and Martin Cole, “Captive Christmas: The Battle of Hong Kong December 1941”, (Hong Kong: Heinemann Asia, 1979)
6. George Wright-Nooth and Mark Adkin, “Prisoner of the Turnip Heads: The Fall of Hong Kong and Imprisonment by the Japanese”, (London: Cassell, 2002)
7. 鄺智文、蔡耀倫《孤獨前哨︰太平洋戰爭中的香港戰役》(香港︰天地圖書,2013)